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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网 > 顾承胤毕笙 > 第二百二十四章 良驹易寻,伯乐难找
 
司念两手的环胸,一脸审视的看着叶飞宇,等着他的回答。

其实,从叶飞宇爽快答应的时候,她便察觉到了异常。

她虽然已经不是他的经纪人了,他半年内的行踪,她还是了解的。

近半年内,他根本不可能有国内的活动行踪。

而这次,她一打开微信就看到他发的微博,青山绿水,一看周围那些绽放正艳丽的茉莉花。

他在陵城,还跑去了茉山。

那里曾经是她被关押的地方,没有活动自由的时候,她就在茉山上来回的遛达,一方面是为了生孩子做准备,另一方面是茉山的景致实在是太过于别致,加上她本身对茉莉花没有任何抵抗力。

茉山的一点一寸她都清清楚楚,而且她之前跟叶飞宇讲过如果到陵城旅游的话,茉山虽然还没有被开发,但是一定是一个值得一去再去的好地方。

所以,叶飞宇一看就是故意的,他就是在无形的告诉她,“我回来了,你有事儿可以随意喊我,我随叫随到的。”

他的心思,司念都懂得。

以前,他每次说的时候,她总是以我们是艺人跟经纪人的关系,如果被狗仔拍到,你这么多年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那个时候,他虽然不愿意,也不会再强求。

现在,她没有了那个借口,却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心。

她不能跟他在一起,也不会跟他在一起。

她的人生已经不需要任何人了,现在她只有自己就好了。

对上她的杏眸,叶飞宇彻底投降,“好了我说,在你回国前的前夕我跟Ama就决定了。”

司念正要开口,叶飞宇立马做了一个暂停的动作,“你别着急,听我说,这件事情,我不是为了你,我是因为我自己。

在美国的这些年,你也看到了,一个外国人想要被接受,我需要付出的努力有多大,这些年我每一天都在忙碌,一直属于对瑾儿的照顾。

这几年她在疗养院里恢复的很好,而且在国外待的时间久了,对于家乡就越发的思念了,所以,我才跟Ama商量回国发展。

当然,我知道忽然回国会很困难,毕竟我们没有人脉,但是我现在只是回来试一试水,等到你在陵城扎了根,我再回来也不迟。

而且,我现在也不是说就这么放弃了美国的事业,我现在尽量两边都兼顾,毕竟我在国内的名气就是靠着在‘好莱坞第一人’的名号才能够打的通。”

一口气说完,叶飞宇说的坦荡。

他说的都是事业方面,并没有提到感情。

其实就算他刻意的避忌,司念也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她,他怎么会选择带着叶瑾儿回国。

这个城市带给了叶瑾儿太多的磨难了,太多的折磨了。

他越是这么决口不提,司念心里的亏欠越是深厚,就好像是块石头紧紧的压在她的心口一般,她连呼吸都觉得苦难。

窒息感压迫下,司念眼中有晶莹的水花在跳跃着。

对上她含泪的眼眸,叶飞宇无奈的抬手,就像是曾经的那般的熟络,食指轻轻的敲了敲了她的额头,浑厚的声音随之落下,“傻丫头,你哭什么,都说了不是为了你,你倒是自己矫情的将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

傻丫头?

伸手,司念直接将他的手打掉,“你说谁呢!”

“我说你!我说我们的M姐是个傻丫头!”

“叶飞宇,你找死!”

刚才还是一副情深的氛围,一句话不合适,两人就像是幼稚鬼一般的争吵了起来。

这样的画面已经多久没有出现过了,在美国的那些岁月里,他们七个人一起从无慢慢的奋斗到了有,那段时光虽然很累,可是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

那是一种超于任何感情的情感存在。

有着一起奋斗下去的决心,有些共同的目的与新年,迈着同样的步伐一起朝前迈。

那样的时光,是司念往后的岁月一想起来就觉得嘴角上扬的。

他们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只是一群志群道和的朋友,为了心中的梦而潜行。

‘笃笃笃’

忽然一阵敲窗声,两人才收起玩笑的声音,司念落窗,杨沁的探究的眼神带着羞涩探进脑袋。

“司总,到了。”

说着,杨沁指了指一个欧式的建筑小洋楼。

只是这么看着,竟然有种西方贵族的优雅感,透过张开的铁门可以看到里面已经聚集了一群人,似乎还有些争吵。

司念扭过头看向了叶飞宇,“可以吗?”

爽快点头,那份自信是司念最初选择他的主要原因。

自信认真的男人最吸引人。

而叶飞宇就是那样的人,专注而深情,最是吸引人心的。

打了个响指,陈飞宇戴上墨镜,率先推开车门下了车。

陈飞宇站在车前看着她,阳光刚好透过梧桐树密密麻麻的树叶打在他的身上,就像是给他镀了一层镁光,耀眼夺目。

叶飞宇的帅,司念一直都知道,但是这样淋漓尽致的欣赏,已经很多年不曾有了。

如果她先遇见的是他,她也许会心动。

可是一切已经晚了,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可能叫‘如果’。

所以,错过就是错过。

正要推门下车的时候,结果杨沁正呆滞的趴在窗户边上,随着司念开门,杨沁的身子连连后退两步。

仿佛茫然从睡梦中醒过来一般,杨沁愣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

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杨沁连连道歉,“不好意思司总,不好意思。”

司念并没有当会儿事儿,只是摆了摆手,便下了车,随着叶飞宇一起进了摄影棚。

这次的广告是特地从港城请来的摄影师,16岁就拿下过摄影国际大奖,这几年更是因为他独特的摄影技巧以及光影的选用,成为圈内顶级的摄影师,而这次能够请到他,估计Nell花了不少钱。

只可惜,某个不识好歹的人这一次偏偏就错过了这次机会。

三个人走进门的时候,这位天才摄影师正在破口大骂。

毕竟是天才,难免会有些怪异的脾气。

整个棚里所有人都站在原地,一口大气都不敢喘,任由摄影师在咒骂着发泄。

“别以为自己是GB的人就了不起,只要老子不愿意给你拍,你就什么都不是!”

“真以为自己是一线大卡了?我可是拍过碧昂斯的人!她算什么东西!”

“给我玩儿迟到!玩儿消失是吧!”

“好,老子不……”

“KK老师。”正在这位天才摄影师要说出最后的决定时,忽然一声呼喊从身后传来。

摄影师KK闻声回过头,然后看就看到站在摄影棚的女人。

眼神在女人身上打量一圈,限量版的香奈儿办公米色OL套装,一双果色高跟鞋,七公分刚刚好,既能令她气质全开,又不影响走路。

KK赞许的点点头,然后再看看司念身旁的杨沁,整个就是乱搭,他连看一眼都觉得会脏了自己的眼。

眼神跳向一旁的男人,大大的墨镜将他好看的轮廓遮盖,露出在外的下颌线条如同刀削一般,紧实的身材,及时这么看着都能够透过T恤勾勒出他的八块腹肌。

一双笔直的腿,更是明晃晃的令人只想要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

真的是天生的衣服架子,这种男人,就是给他拍一百遍,一千遍,甚至是一万遍都不不会觉得厌烦。

良驹需要好伯乐,这种身材的肉体就该被他用相机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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