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余辉从天空的另一头斜射过来,地面的一切都罩在一片模糊的玫瑰色之中。路旁的树枝切割着太阳,把光的碎屑不断地洒向染金的地面。眼前亮晃晃的,刺得人睁不开眼。
我无力地倚在车门上,痴痴望向窗外,眼神却始终无法聚焦在某处。映入眼帘的,全是失焦的模糊影像。
黎伟明沉默着坐在我身旁,百无聊奈,一只手不停地在车窗上敲打着,这声音听来,只会令人更加心烦意乱。
车开始减速,缓缓停了下来。
黎伟明奇怪地问:“家荣,怎么停车了?”
王家荣转过头来,对我说:“浅忆,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参加了一个徒步穿越美洲大陆的社团吗?”
我心不在焉地应道:“记得。”
黎伟明不解地问:“记得这个有什么关系?”
王家荣微微一笑:“那你还记得我最后跟你说的那句话吗?”
我摇头。
他将手握成拳头,在身前做了个加油的动作,给我鼓劲:“只要决定走了,背上行囊就可以出发!”
我的眼睛倏地一亮,就像在黑暗中被猛吸了一口的烟头,又迅速黯淡下去。
“可我现在一无所有。”我轻声说。
“你还有我。”王家荣抢着答,“只要你愿意,我们可以一起上路。”
“可以吗?”我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你们都出发这么久了……我怎么赶得上……”
他笑:“傻瓜,开车去不就赶上了么!”
我不禁心中一动。
黎伟明总算有机会说话了。他又惊又急:“家荣,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王家荣直截了当地说:“我认为现在浅忆不适合回到你家去。至于原因,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黎伟明气得脸红脖子粗:“可是我们之前说好的……”
“那是之前。”王家荣定然道,“现在我改主意了。浅忆现在的情况,更适合来一次长途旅行。你认为呢,浅忆?”
我还在犹豫。我从来没有试过长途旅行,更何况还是跟一个陌生人。
是的,就算王家荣曾经和我有过一段默契,可现在,他对我已经不再有以前那种激昂澎湃的感觉了。那次惊吓导致的短暂失忆,让我失去了对一切情感的判断。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说我太感情用事,我也许会像当初齐致远看我那样漠然看看他,然后反问:你以为我现在还有感情吗?回忆虽然还在,可当初那种感觉却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跟他走,其实就是在逃避现实。逃避不是办法啊……
可是,回家……那还是我的家吗?那只是黎伟明的家,不是我的。我更不能忍受在那间狭小的房间里,每天看着那张空床,徒然思念那个已经不在的人。
一时间左右为难。
“王家荣,可真有你的啊!居然跟我玩过河拆桥?”见我迟迟未表态,黎伟明指着王家荣的鼻子,脸都要气歪了。
王家荣却不予理会。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期待着我的回答:“怎么样,浅忆,想清楚了吗?”
逃避不是办法,但却是一种选择。
我终是轻轻点了点头。
“浅忆!你可要想清楚了!什么徒步穿越,说白了就是到处流浪啊!”黎伟明心急如焚,紧紧抱着我的肩。
“我想清楚了。”我淡淡地说,“我觉得,我应该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就当是散散心吧。”
黎伟明失望之极。他懊丧地垂着头,沉默了半晌,这才道:“好吧。记得每天打个电话回来报平安。如果哪天你想回来了,告诉我,我去接你。”
“嗯。谢谢。”我吸了吸鼻子,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那我就在这里跟你道别了。”黎伟明正要推开车门,却被王家荣喊住。
“UNCLE,”王家荣冲他笑笑,“你好像还忘了东西留下来。”
“什么?”黎伟明一脸无辜,“什么东西?”
王家荣摸了摸鼻子,随口举例:“就是浅忆的钥匙啊,手机啊,银行卡之类的。”
“哦!”黎伟明很尴尬,抖抖索索从口袋里掏出属于我的这些小东西,一一放在了座位上。
我吃惊地望着他:“你……我的东西,你怎么随身携带的?”
黎伟明支支吾吾搪塞道:“那天安安她乱扔你的东西……我不悄悄把这些重要的东西藏好,要是被她扔不见了,岂不是麻烦大了……”
王家荣在一旁笑得很是暧昧,带着十二分的嘲弄,存心要看他的笑话似的。
我知道,他在暗示,在齐致远带我走掉的这些日子,黎伟明花了我不少钱。
我不再追问,默默收起卡片,手机,还有,我在特拉基和旧金山的钥匙;想了想,将其中一张银行卡抽了出来,交到了黎伟明的手上。
“浅忆,你这是……”黎伟明吃惊地望着我。
我轻叹一声,说:“这张卡里,每个月会进3000元钱,是我在农场的‘工资’,我领了很多年了,一直没怎么用过。如果有需要,拿它来救急,应该行的。”
黎伟明急忙推辞:“我怎么能要你的钱呢……”
“拿着吧。”我将卡塞进他的手里,黯然道,“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安安的一条命。我欠你的。”
黎伟明呜地哭了起来。他倒是个感情丰富的人,一点事都会引得他的情绪大起大落。他下了车,同我挥手道别。王家荣说:“浅忆,要坐到前排来吗?”
我怔怔地望向没有黎伟明的那边窗外,说:“不了……我们走吧……”
他没有勉强,吱咯地发动着引擎,车身一阵颤抖后,向着州际公路的方向平稳驶去。
这应该是我人生中做出的第三件重大决定吧。第一件是决定离开外婆跟齐致远走,第二件是决定离开齐致远跟黎伟明走,现在又决定离开黎伟明跟王家荣走……我的人生似乎就是在不停地跟我的亲人道别,转投向另一个陌生人;当陌生人变成亲人后,很快又变回陌生人了。也许,这就是轮回,这就是人生。
我们花了三天三夜,终于赶上了当初从纽约出发的那批队友。
王家荣很快在这个小镇上把车卖掉了。他拿卖车的钱给我买了一些衣物和日用品,全部装进一个大背囊里交给我。
“抱歉,这里没有人会用LV的旅行箱。”他嘻笑,“不过护花使者倒有一个。如果你累了,只管开口,我会帮你背的。”
“不用。”我接过背囊背上,将马尾辫从背包下拉了出来,在脑后盘成一个发髻。这样就清爽多了。
队友们的行程很缓慢,一天能走十公里已是很了不起的事了。因为要不断地停留下来捕捉他们所认为的美景,队伍走走停停,没有任何规划。惟一让我觉得靠谱点的,是大家都还算团结,也很守时,说好什么时候出发,什么吃饭,什么时候露营,没有一个人因为这些琐事而掉队。
我开始努力适应这样漂泊的生活。我们不能天天洗澡,有的时候甚至连脸也洗不上,只能嚼两粒口香糖权当刷牙漱口。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旅馆,一口气几乎把要所有的衣裳都洗个干净,因为没人知道下次洗衣服会是什么时候。没有衣服穿时,我就光着身子躲在旅馆的房间里,要王家荣把晚餐送到门口,待他走到看不见了,我才慌慌张张打开门,将餐盘端进来。
第二天见到我,王家荣笑着打趣:“你这样,简直就是在诱人犯罪。”
我恼羞成怒:“你偷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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