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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网 > 萌萌暖妻,男神老公强势爱陶乐乐程习之 > 第713章 俏俏番听你说的很有经验
 
她仿佛地还看到男人那张万年不变的脸因为担心她都显得狰狞了起来,她满意地笑了笑,弯着眉眼很想告诉他一句她没事,她挺好的,就是觉得看他这般担忧自己心里好舒服啊,可是却觉得好累的,身子又变得哪哪都沉沉的,大脑忽然地一片空白以后,她整个人就陷入了漫无边际的黑暗里。

……

程俏俏觉得自己是做了一个梦,梦里面她又回到了那个小渔村里,只是今时不同往日,小渔村早也已经不是当年的小渔村了,可她仍旧是凭着自己的印象找到了当年的一些影子。

她还记得当年落难到此好不容易跟自己的哥哥程习之联系上以后,他却说京都现在很不稳定,怕她回来以后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为了她的人身安全着想,所以就让她和邹昊暂时居住在那里一段时间,她当时听了以后眼泪叭地一下就落了下来,倒不是多嫌弃小渔村简陋的环境,就只是忽然地觉得自己好像净会给别人添麻烦了。

这是她和邹昊都没有想到的结果,故而俩个人在挂了电话以后,都沉默了很长的时间,最后,还是她红着眼睛咬着唇打破了那令人窒息的沉默,“你现在一定觉得我就是个麻烦精惹祸精是不是?”

“……”

邹昊不回答她,她就以为他这是默认了,瞬间地,在眼眶里打转了半天的金豆豆就那样地掉了下来,她没敢再看他,“其实你要是实在不想管我,刚刚该跟我哥说的,我哥不是那种喜欢强人所难的人!”

最后,她还生怕他不会相信似的又补了一句,“我也不是那种喜欢强人所难的人!”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你要是想走就走吧,不用管我,我一个人在这里也能活下去的!

男人神情淡淡然地听完她自说自话半天以后,掀起眼皮扫她一眼,“那你想让我怎么样?”

程俏俏,……

她当时真是被男人这句话气得差点儿吐血了,不过面上可是一点要输给他的意思都没有,反而还是很装逼地回复他说,“我没想让你怎么样啊,你都这么大的一个人了,我一个黄毛小丫头怎么可能左右得了你的思想?”

其实当时她也不是故意地要让自己陷进这么矛盾的境地的,实在是这人生地不熟的,她心里怕啊,本来以为联系上哥哥以后他很快就会派人来接自己的,而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她心里实在心虚啊,毕竟她是心知肚明的在京都的时候她都是怎么变着花样的欺负他这个保镖的。

她心里真是一点底都没有,就怕这个男人说走就走了,然后留她一个人在这里,她是真的连怎么活下去都不知道,虽然她哥哥刚才在电话里说了,会很快地让人给她送钱过来。

可她知道的是,如果京都那边的事情没有那么难解决的话,整个家里最最疼爱她的哥哥是不可能放她一个人在这陌生的地方的。

她还小心眼觉得的是说不定这个保镖会在这时候对她徇私仇的,毕竟刚才她哥哥讲电话给他听的时候,他就只是面无表情地嗯嗯嗯地回答,一个完整的字眼都没有说出来。

而事实证明的则是,她还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了,邹昊不但没有跟她计较往日里那些事的意思,还一点都没有要将她一个留在这里的意思,反而地是他长长地站在原地掐起腰舒了一口气,许是因为不在京都,他在她面前也没那么死板了,他斟字酌句地同她分析着当时的情况,“大小姐,我想程先生刚才电话里的意思你也应该听明白了,他的人一时半会儿的根本过不来,而我们现在身无分文,马上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考虑的是我们该怎么解决吃饭和住宿的问题!”

程俏俏一听他这么说,双眼立马放光起来地仰着小脑袋一脸崇拜地看着他,不可置信地问他,“你这样说的意思就是你不会抛下我一个人走对不对?也是就算那些人又找上门了,你也不会把我扔下不管的对不对?”

“……”男人这回真是也不想管什么身份地位的问题直接扔给了她一个我是该说你白痴还是该说你智障的眼神!!

要是放以前他用这种嫌弃的眼神看她的话,她心里一定恼死他了,不跟他打起口水架才怪,然而,奇怪的那天她却是觉得他看起来帅起来,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但绝对魅力十足的男人味。

她到今天都还记得他当时的样子,黑色的西裤一点都没有往日里的挺括,甚至裤腿上还沾染了一些淤泥,白色的衬衫也满是褶皱,短短的头发也怎么打理,双手掐起腰随意地站在那里的样子,还真的挺像一个来到乡下视察的领导的。

这样的他,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觉得新鲜的同时,莫名地,心脏也扑通扑通地跳得飞快了起来,甚那一秒里,她都觉得小渔村这里一点也不落败的,仿佛是因为他都闪闪发起光来,而这种光像是一下子要发到她心灵深处里一样,让她觉得她心口那里暖暖的,又甜甜的,那是她长到十五年来从未对第二个人再有的感觉。

哪怕是当年与她一起共发生危险的留寸头那么帅她扬言这辈子怎么都要嫁的霍大爷,她都没有那样的感觉。

就在她的整个思想和意识都完全地沉浸在这虽然陌生但很美好的感觉里时,男人好听又性感的声音没有温度地响了起来,“看我能想出好办法?!”

她白嫩的小脸蛋一下热了热,尔后她心虚地低下头,很羞涩地感觉,她很快地回神过来,然后冲他伸出了自己戴着镶有无数颗小钻的名牌手链,献宝似的跟他说,“我们可以先把这个拿去当掉,这是去年我过生日的时候我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当时可是花了八十万买的,现在当掉的话怎么也能当十万块吧!”

男人波澜不惊地看了她的名贵手链一眼,然后就像看二傻似的看了她一眼,“你觉得这里会有什么典当行?还是你觉得你拿去以后人家就会认为这是真的钻石!”

“……”

她再一次地傻眼了,无措地咬了咬唇,可怜巴巴地眨巴着小眼神看他,“那你说怎么办?”

“其实也很好办!”男人说着顿了下,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以后才对她对说,“首先我们得先找一个住的地方,但这就要委屈大小姐你一下了,我想在我们还不能离开这里的这段时间,我们就以兄妹相称,你能接受吗?”

“能啊!”她没有任何犹豫地就点点头,但很快地就跟他讨价还价地说,“不过叫哥哥只能当着外人的面,只有咱们两个的时候,我不会叫你哥哥的,我只能叫你邹小昊!”

说着,她又摸了摸下巴思索着说,“这个大小姐的称呼你也要改一改了,虽然这里暂时看起来是挺安全的,但我们也不能太掉以轻心,大小姐这个称呼太扎眼了,为了保险起见,你以后在有人的地方就称呼我俏俏吧!”

“……”

俩个人商量妥当很多事以后,就开始在渔村里找起了房子,地形偏僻的这里的居民长期以外都是靠打渔为生的,那些个年头,环境污染得已经开始严重了起来,打渔的营生也没有那么好做了,村里面稍微年轻力壮有想法的年轻人都搬去了外地,故,村子里也就剩下了很多老人和儿童。

他们费了好大的心力以后才说服了一个上了年纪的大爷将他闲置的一处很简陋的房子租给了他们,用尽身上最后钱吃了一顿饭以后,邹昊就出去找工作了,其实也根本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也就只能帮别人打打鱼,不过是碍于他开出的条件很低,所以倒也没费什么力气地就把工作给找到了。

那是一段不管在任何时期的程俏俏回想起来都能称之为太美好安静的生活,起初的时候,邹昊每天早上给她做好早饭以后就去打鱼,中午的时候他又准时地回来给她做饭,一般下午的时候他就早早地下班回来陪她了,只是那时候大家年纪都还不大,所以也就不曾觉得那样的生活有多难求。

渔村的风景很好,晚上吃罢晚饭的时候,她死活都要拉着邹昊陪她一起去散步,开始他是怎么也不愿意去的,可她不行,死活都要拉着他,后来他被她缠的没办法只得陪着她一起去,毕竟他们租的那个房子里连台电视机都没有。

而那时她一点也不知道的就是,邹昊其实并不是那么不想陪她去散步的,只是渔村是个太小的村庄,村里面的人也比较封建保守,本来他们的意外到来大家就挺好奇的,加上他们每次出去的时候,都还看起来一副挺亲密的样子,大家难免地会在背后说一些闲话,即使他们在公共场合一直以兄妹相称。

男人一般从来都不会在乎别人在他们背后说三道四的,可女孩子不行,即便程俏俏当时单纯得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深处了去想,邹昊也不想别人那样说她,女孩子的名节太重要是一个问题,程俏俏与他是那样地冰清玉洁也是一个问题。

在不大的渔村里,程俏俏那样笑容灿烂容颜绝世的小姑娘就像是仙女一样的存在,每次她出门的时候,哪怕是穿着那里流行的很土也很旧的衣服,依然美得一身的仙气,惹得就连上了年纪的大妈们都忍不住地多看两眼。

那些日子里,俩个人散步的时候总喜欢不约而同地去当时两个人意外地跌落在的那片海的附近里去,傍晚的时候会有一些小孩子在家里踢足球,程俏俏是个不安份的小性子,不管跟别人认识不认识,足球跑到她脚边的时候,她一定会不老实地踢几脚的,也许是她脾气性格太招人喜欢的缘故吧,那帮小孩子没几分钟的功夫就被她吸引了,都争先恐后地想要跟她玩,她也都是很乐意又耐心地奉陪着,很开心地要做一个孩子王。

安静美丽的沙滩上时不时都能传来银玲般动听的笑声,邹昊那时最喜欢的就是坐在距她们不远处的石头上静静地看她们玩耍,看到她高兴得要跳起来的傻乎乎样子,他往往也会忍不住地唇角弯了又弯。

那时他心里就常想,世界上怎么就会有心这么大的女孩子?难道她就一点都不担心那帮人会再找过来吗?还是她就这么放心他在她身边,然后会护她周全呢?

……

英国近六年的生活里,程俏俏脑子里想的最多的就是这些场景,她想,可能别人说的都是对的,她也许根本就是没有那么爱邹昊,不过是那些日子过得实在太自在欢快,而他又在她爱幻想爱做梦又缺乏安全感的年纪里给了她太多太多的关爱,所以她就在心里不断地放大再放大自己对她的爱意,然后又不断在心里美化他!!

可往往是这些念头不过是在她的脑子里才闪现过几秒钟以后,就统统地被她否决掉了,别人都不是她,所以,别人根本就不会懂当时的那些感受,也不会懂,邹昊,在那样的陌生的地方,是怎样地对她好,是怎样地保护她的。

她记得很多事,包括当时很多很多的细节,她记得到渔村后半个月的一天夜里,她突然地来了大姨妈,可能是那些天里在渔村那里吃了太多海鲜的缘故,一向来那个一点都不痛的她,那天夜里却是一下疼得在床上打起滚来,甚至坚强的她都忍不住地痛哭起来。

邹昊闻声赶过来的时候,她的脸色已经完全是病态的了,苍白的很吓人,唇上也是一点血色都没有,当时他也就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虽说家里已故的大人们给他和任惠心订下了婚约,但说到底俩个人从小到大真是连手都没有拉过,所以,他看到她痛成那个样子,真是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哪怕是已经看到了床上的点点血迹。

程俏俏娇生惯养惯了,平时一点半点的疼在她眼里都是锥心之痛,何况姨妈疼起来那是真要人命的那种疼,那一刻里,她也顾不上什么男女有别,也顾不上什么羞耻之心地就让他抱着自己,邹昊自然是不同意的,他脑子里飞快闪过的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把渔村里的那个老中医给叫过来,可程俏俏却是怎么都不同意让他去,她觉得要是真的把老中医请过来了,那才叫丢人丢到家了,即便是在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她是京都赫赫有名的程家大小姐,她也不想丢那个人。

她这般态度之下,愚钝的邹昊总算是瞧出来一些端倪,所谓没有吃过猪他也是见过猪跑的,他很快地抱住了她,然后说了一句,”大小姐冒犯了!”了以后,就开始用自己温暖的大掌为她轻轻地揉起小腹来。

程俏俏确实是寒气侵体了,他刚刚不过是才揉了五六分钟以后,疼痛之感就比刚才减轻了许多,她的眼泪也渐渐地收了回去,窝在他怀里的样子就像是一个生了一场大病正需要人关爱的小猫咪。

“邹小昊!”神智彻底地都回来的时候,她在他怀里瞠大着双眸盯着他刚毅硬朗的五官,声音虚虚娇娇的,“你说你对我这么好,万一将来我喜欢上你了怎么办?”

放在她小腹上的大手猛地一下停住,男人眸中有遮都遮不住的慌乱闪过,想要再帮她揉一下,却是怎么都抬不起来手了,只是语气凉凉地回她说,“大小姐才十五岁,十五岁的孩子需要做好的事就是好好读书,其他的事情不要想也不应该想!”

一本正经地说教她的样子实在是不能更像她的哥哥程习之,她俏皮地掩嘴笑了两声,“你才比我大几岁啊说话就这么老成,听你说的很有经验的样子,难不成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邹昊没有说话,不过是手上继续了动作。

他不说话,程俏俏的好奇心就更大了起来,也是猛然地,她才恍然地觉醒,似乎明明差不多他都在她的身边待了三年了,但她还是对他一无所知的,她定了定以后,很好奇的问他,“你家是哪里的啊?家里还有些什么人啊?你为什么年纪轻轻的就给我哥当保镖了?”

男人不咸不淡地看了她一眼以后,神色之间没有了刚才的温柔之意,然后动作稍粗鲁地将她从自己的怀里推离开来,并且跟她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语气也带了诸多的生份,“大小姐不疼了的话就早一点睡觉吧!”

“哎!”急性子的程俏俏见他要走,下意识地就抓住了他的手臂,撇了撇小嘴以后对他说,“你不想回答这些问题就不要回答了嘛,大不了以后我也不问了,但你别走啊,我肚子还很不舒服呢!”

其实邹昊也并不是那么有耐心的男人,只是怎么说呢?真的就是每一次地面对这娇滴滴的程小公主时,只要是一看到她漂亮灵动的猫眸,就一点一点地向她妥协了。

可他到底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不说,以他们俩个人的身份而言,实在也不需要知道对方太多的,因为那天在电话里的时候,程先生已经跟他说了,要他务必在渔村好好地保护好他的妹妹,他会在最快的时间段内动用在京都的势力将那些人一网打尽!而只要那些人一处理干净了,他马就就会回到他原本的工作岗位上,从此以后也就再也不会跟这位小公主有任何的交集!

在那时的他的心境看来,能回到自己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真是一件特别特别幸福的事,毕竟程先生那个人不论是做起什么事情来都有让人很多学到本事的魅力,他想跟在他的身边,哪怕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小保镖。

程俏俏的姨妈疼这次特别地严重,第二天的时候简直是躺在床上就跟躺尸一样的,人有些不舒服的时候本来就会较之平常矫情感性很多,何况她还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吃的还一点地都没有之前在京都的好。

中午的时候邹昊像往常一样地回来给她做饭吃,她一看食材里面又有鱼,顿时都要吐了,邹昊一看她的反应瞬间明了,鱼本来就是凉性食物,她现在非常时期,吃了可不就得难受得更厉害?

可那时他身上真的是钱不多,加上渔村里卖猪肉羊肉之类的确实也很少,但为了她的身体健康考虑,他没有多做犹豫地就把至他出生起就一直戴在身上的一个金佛给廉价地卖给了当地惟一的一家开副食品的小店。

那个金佛的份量不轻,也是为了庆祝他出生,他的奶奶爷爷特意买来送他的,于他,自然地是意义非凡,他当时卖给店老板的时候,店老板多看了他几眼,末了告诉他说,“年轻人,我看你们兄妹一点都不像是会在此地待太久的人,而且我看你们也不像是什么大恶之人,来这里应该也就是避避难而已,君子不夺人所爱,这样吧,这个金佛就先放在我这里,等你们什么时候要走时,或是将来有钱时,你再找我取就行了!”

没曾想这个看似很冷漠安静的渔村里还有如此侠心之心的人,邹昊那天回来的时候心情特别地好,他买了一些排骨,又买了一些冬瓜,还没等他把汤熬好,米饭蒸熟之际,躺在床上疼得哭爹又喊娘的程俏俏就闻着香气爬过来了。

那天的天气不算炎热,吹进厨房里的微风里带着些沿海城市特有的那种湿润海盐味道,男人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衬衫,袖子被他长长地撸到了手肘处那里,显得很干练,他背着她而立,一手拿着勺子,一手拿着锅盖,神情认真又专注,温暖的阳光洒进来照得他的侧脸就像是被踱了一层金光一样地闪闪发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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