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菜食就被端了上来。
“两位慢用。”小二说完,就退了下去。
沐日冉撕下来一只鸡腿,放入柳清研的碗里。
柳清研开心的笑了笑,用竹筷夹起,放在嘴前,轻轻咬了一小口。
“嗯,混蛋你快尝尝,真的挺好吃的。”
沐日冉也夹起一块鸡肉。
“确实不错,外皮酥脆,肉质多油,细软不紧绷。”沐日冉也赞赏道。
“小哥,不知道你们这食材来自何处?又是怎么烹饪的?”沐日冉向着跑堂小二问道。
“不瞒这位客官,这鸡都是我家掌柜的亲自养的,至于喂的食料以及烹饪方法,这个,就不便透露了,还请客官多担待。”跑堂小二跑过来,一弯腰说道。
“嗯,这鸡肉当真不错,再给我们上一只。”沐日冉吩咐道。
“好嘞,客官稍等。”小二一弯腰,退了下去。
“道口烧鸡再来一只。”随后对着厨房大喊了一声。
“再来一只,吃得了吗?还有这么多菜呢。”柳清研咬着筷子问道。
“放心吧,这几年有人教会了我怎样吃东西。”沐日冉脑海里又想起了自己的几位师傅。
“那,这几年你都在哪里呢?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啊?”刘清研疑惑的问道。
“那天发生的事情吗?”沐日冉喃喃道。思绪回到了十年前的那天。
那一天,本该是父子团聚的局面,最后却变成了父子相隔,兄弟相散。
沐日冉永远也忘不掉,自己的哥哥,最后对自己说出的那句话。
“你是我,弟弟啊。”
“喂,喂。”柳清研看着发呆的沐日冉,伸出手在沐日冉眼前晃了晃。
“没什么。”沐日冉的情绪有些低落了起来。
柳清研察觉到沐日冉低落的情绪,就岔开了话题。
“混蛋,你知道,为什么咱们的铃铛相近,就会发出声响吗?”柳清研低头看着系在手腕上,微微颤动的铃铛,对着沐日冉问道。
“因为,这是两种蛊虫。而这两种蛊虫相距过近,就会产生共鸣。”沐日冉答道。
“咦?你竟然知道蛊虫吗?”柳清研有些惊讶。
“无意中听来的。你想知道这两种蛊虫的故事吗?”
“故事我当然知道,这两种蛊虫一种名为天涯,一种名为红锦。据说在很久以前,有一处山村。山村里的人世代以养蛊为生,而村内有一个横行乡里的恶霸,名叫段天涯,段天涯欺压村民,无恶不作,但偏偏在蛊术上有巨大的天赋,他调养出来的蛊虫极为厉害,因此村里的人也无法反抗他,只能屈服于他,而有一天,村里走进来一位身穿红锦的姑娘,这姑娘出落的极为美丽,只一进村,就被村里的人当作仙女看待。而段天涯也看见了这位女子,当天就要强占这位女子为妻,可女子身上有一种红色蛊虫,这蛊虫不惧怕段天涯培育出来的任何蛊虫。有红色蛊虫护体,段天涯却也奈何不了这位女子。”说道这里,柳清研的嘴中探出一条小小的舌尖,轻舔了一下有些发干的嘴唇。
“别急,慢慢说。”沐日冉递过去一碗茶水,笑着说道。
柳清研接过茶碗,喝了一小口,又继续说道。
“段天涯对女子无可奈何,却又不想放弃,只能远远的跟着女子,在远处看着女子帮村里的村民疗伤,帮饥饿的孩子做饭,收养一些有伤病的小动物,这种温柔的亲和力,渐渐的影响着段天涯。
就在一次女子出村外出的时候,她在山路上遇到一伙抢匪,匪徒们见女子国色天香,都围了上来,而就在这时,段天涯虽然知道女子有红色蛊虫防身,但还是怕出现意外,便挺身而出,与那伙抢匪搏斗,那伙抢匪怎么能是身藏各种蛊虫的段天涯的对手,不一会就都身中剧毒,死于非命。
这时段天涯扭过头看着女子,女子对着段天涯展颜一笑,段天涯发誓,那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笑容,他想要守护这个美丽的笑容,于是,在村里帮助村民的人,又增加了一个,从这以后,段天涯不再从村民的房屋中往外抢夺粮食,而是主动将打来的猎物送给村民。
不再将村民们培育的新种蛊虫据为己有,而是用自己的技艺帮助村民,共同培育新品的蛊虫。”
柳清研又喝了一小口水,继续说下去。
“终于有一天,红锦女子被段天涯感动了,根据女子家乡的传统,段天涯必须完成三项任务。第一,外族男子要想娶族内女子,需取虻河之水沐浴自身。
第二,族内女子成亲,要亲自另织一件红衣,布料需要用蚞虫巢穴中的丝线来织。
第三,两人洞房之时,男子要喝一杯女子所酿的蛊酒。
段天涯仅仅历时三天就取来了虻河之水,蚞虫巢丝。这三天时间,段天涯的身体大大小小,伤口无数,甚至人也消瘦了一圈,就像被什么东西吸食了营养一般,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两人的新婚之夜,段天涯喝下了女子所酿的蛊酒,从此,两人就在村子里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共同培育蛊虫,成为了一对神仙眷侣,而两人死后,在两人的坟前,总有一对蛊虫纠缠在一起,不离不弃。”
“怎么样,这一对蛊虫的故事,是不是很美丽?”柳清研摸着手腕处的铃铛,柔柔的对着沐日冉说道。
“嗯,怎么说呢,你讲的故事很美丽,但是,这两个蛊虫,可未必很美丽啊。”沐日冉若有所思的说道。
“切,你懂什么,这种爱情可是我们每一个女子都向往的呢,能被这种爱情所依托的蛊虫,又怎么会不美丽啊?”
‘臭混蛋,烂木头。根本什么都不懂。’柳清研心里骂道。
“那,你想知这两个蛊虫真正的关系,以及,天涯红锦真正的故事吗?”沐日冉淡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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