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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网 > 大红妆 > 第六十四章 遁走(三更求订阅)
 
  一个馒头烤好,芳菲递了过来,沈彤撕下烧得香喷喷的脆皮,咯吱咯吱地嚼。

  虾头心中一凛,沈彤说她会忍不住杀了他!

  她说他会杀了他!

  “如果我不走,你就要杀我?”虾头简直不敢相信,有人会把杀人说得这么轻松,轻松到就连飞鱼卫也要为之瞠目。

  “是啊,我不信任的人,我不会留在身边,除非把他变成死人,我做得到,你要不要试试?”沈彤扬起脸来,望着他。

  “你要杀我?”虾头再问一遍,他还是有些不能置信。

  直到这个时候,虾头才想起一件事来。

  除了沈彤从王双喜身上夺刀的那一次,他并没有见过沈彤的武功。

  一切都是从别人口中听说的,路友和阿治。

  但是他们又说过什么呢,没有。

  他们说沈彤把燃烧着的柴火仍到孙成的脸上,路友趁机杀死了孙成。

  对,仅此而已。

  沈彤的武功,他没有见过。

  沈彤,一个八岁的小孩。

  “你能杀我?”虾头再问。

  这个“我”字刚刚出口,一个硬梆梆的东西已经抵到了他的腰上。

  他低头看去,那是沈彤手里的馒头。

  虾头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是馒头啊,只是馒头啊,不是刀剑不是匕首,只是一个馒头。

  “你这是偷袭。”他说。

  沈彤与他面对面站着,她的手里还拿着馒头,馒头就在虾头的腰上:“偷袭也是杀人,我就是杀你而已。”

  她的武功是高是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杀人,这就够了。

  如果此刻她手里拿着的不是馒头,而是一把匕首,那么虾头已经是个死人了。

  虾头在心里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可是也只念了一声而已,就看到芳菲屁颠屁颠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把匕首。

  虾头闭闭眼睛,他终于知道那句话怎么说了,看到杀人就递刀子,说的就是这个死丫头吧。

  “小姐,不用砍树枝了,刀子还给你。”小丫头清脆的声音如同银铃,虾头气得想抽她。

  可是他的身子动弹不了,真的动不了,他心里明白,不是他不能动,而是他已经没有了动的勇气。

  沈彤接过匕首,插在那个馒头上,像啃骨头似的啃着馒头。

  虾头依然站着没有动,沈彤把一个馒头啃完,对虾头道:“好了,趁着我还没想真的杀你,你快走吧,他们四个那里,你想让我怎么帮你圆谎?”

  圆谎?

  这叫什么事啊?

  虾头想骂街都不知道该怎么骂了。

  “我是去京城,说不定在京城还能遇到他们,你就说我想起来亲戚有个女儿嫁到京城了,担心她有事,所以我先走一步了。”

  所以说啊,细作就是细作,瞎话张口就来,眉头都不动一下。

  虾头跑得很快,当他的腿终于可以动了的时候,他立刻就溜之大吉。

  “小姐,虾头是坏人吗?”芳菲问道。

  沈彤笑了,小孩子真是有趣,这世上哪有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啊。

  “他是个细作。”她说道。

  “细作是什么?”芳菲不明白。

  沈彤皱皱眉,她要不要告诉芳菲呢,告诉吧。

  “比如你向莫敢打听消息的时候,你就是细作,只不过虾头和你不一样,他做的就是细作的工作,就像你是丫鬟一样。”

  芳菲似懂非懂,原来她也当过细作啊......她都不知道。

  “我是小姐的细作,虾头是谁的呢?”消化了好一会儿,芳菲终于想明白了,于是她又有了问题。

  “他啊,我也不知道,他也不会说的。”沈彤说道。

  虾头是去京城,他的身份其实已经暴露了,而且他还做过飞鱼卫,京城里有很多人见过他,对于细作而言,这样做太冒险了。

  除非京城里有值得他去做的事,那件事非他不可。

  直到虾头走后的第二天,芳菲才感觉到不对劲,好像又回到从前了,只有小姐和她两个人。

  前些日子多热闹啊。

  所以每当停下来休息时,她都会把马喂得饱饱的,她想快点到京城,她想快点和阿治他们汇合。

  可惜虾头是细作,如果他不是细作该有多好。

  沈彤盘膝而坐,离京城越近,危险也就越大,但是这也无妨,她还活着,母亲也还活着,沈家至少还有两个活人。

  ......

  几天后,她们看到了远处的京城。

  有人,有马,有车。

  那些人麻衣孝服,神情肃穆。

  “老爷爷,这是有人出殡吗?”沈彤问道。

  路边有很多看热闹的人,已经有官兵过来轰人了。

  “那是秦王府的人来接世子灵柩回西北下葬。”老者说道。

  “啊?秦王世子啊,怎么接他的人这么少,还不如寻常大户出殡。”是啊,人也太少了一些,除去那些官兵,穿孝衣的也只有几十人,而且......要么佝腰弓身,像是惯常侍候人的;要么文弱颓唐,像是劳累过度的书生。

  “小孩子懂什么,别看来的人少,可这些人都是王府的官员,还有宦官,都是有品级的,是官老爷,寻常的大户人家能比吗?比不了。”老者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秦王府派来接世子灵柩的竟然除了王府官吏,就是宦官内侍。

  秦王啊,西秦军啊,萧韧、蒋双流,杨捷说杀就被他们杀了,可是却连京城都不敢来。

  不过,也只是暂时的吧。

  沈彤微笑,这就是古人所说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吗?

  前世的时候,秦王是反了的,具体是哪一年她不记得了,她最后一次执行任务,要刺杀的就是三皇子周铮,那时秦王虽已称帝,但却尚未进京,与崇文小皇帝分庭抗礼。

  三年后,她与灭灯师傅一路北上,才知道已经换了皇帝,那时已是新安元年,秦王进了京城,正式改了年号。

  至于小皇帝去了哪里,是死是活,她就不知道了。

  沈彤笑了笑,也不知道这一世还会不会如前世轨迹,也不知道那人还会不会坐上太子妃。

  “咦,秦王世子不是早就死了吗?怎么现在才送走啊?”沈彤又问,披麻戴孝的队伍已经走过去,百姓们也要散了。

  “小孩子别瞎问,秦王在哪里,在西北,朝廷要把死讯送过去,那边才能派人来接,这一去一回纵是马不停蹄也要两三个月,你看那些人,个个都是满脸疲倦,累得不轻啊。”



  ------题外话------

  今天五更,这是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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